对科技工作者而言,“学术论文”一词的份量是不言而喻的。目前,科研人员在任期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学位申请、院士评选以及奖金待遇分配时,对其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一定的要求。而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也都与论文发表直接或间接相关。如,为追求论文数量,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甚至抄袭剽窃;为“完成”论文,东拼西凑,任意篡改试验结果或虚构数据;未参与研究和创作而任意署名或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责任意识淡漠,粗制滥造,以讹传讹;或枪手代写或花钱买版面,等等。面对各种功利思想和浮躁风气,人们在追求论文发表的同时有必要追问发表论文的动机。
“自我实现型”动机——通过发表自己的原创性科研成果,以赢得同行认可和学术界的承认,确认科学发现或发明的“优先权”,实现科技工作者的自身价值。
“学术切磋型”动机——为了将自己独到的学术观点和思想与同行进行分享并进行广泛交流,在科学共同体中得到多方面的讨论、质疑或检验,促进学术成果的不断修正和完善。
“社会公益型”动机——为了广泛传播自己的科研成果,促进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和应用,以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造福社会。
“个人功利型”动机——为了科研工作的绩效考核、项目申报、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学位申请甚至获取奖金等直接功利目的。
淡泊名利、学术至上、追求真理、造福社会无疑是古今中外学术界乃至全社会所崇尚的高贵境界。但毋庸讳言,受社会环境、评价制度、个人修养的综合影响,对大多数科研人员而言,发表论文的动机是复杂的,既重视学术本位又难免全然超脱功利。关键在于切忌急功近利、惟利是图、不择手段。我们一方面应尽可能端正发表论文的动机,一方面应加强行为自律,而当下更重要的是,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对科研、写作、投稿、审稿以至于发表都必须有健全的学术规范和制度的监督和制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研管理的正常秩序,从而促进科技创新健康持续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