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8月3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2010年工作会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乌兰出席会议
并致辞。
会议总结了“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实施以来的工作成绩,审议了《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实施方案》,部署了今年最后4个月的“扫黄打非”工作重点任务。会议提出要大力净化文化市场,扎实推进“护城河”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继续完善联防协作体系,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此次会议对于今后“扫黄打非”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协同作战,共筑确保首都文化安全的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李长江在讲话中强调,“护城河”工程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成员省(区、市)“扫黄打非”工作机构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强化联防机制,高举保护知识产权旗帜,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
在谈到继续完善工程建设的联防协作机制时,李长江要求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工程建设组织领导科学化。工程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为牵头单位,承担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省(区、市)要确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地的相关联络和落实工作。二是推进制度规范化。要进一步规范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各成员省(区、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轮流承办。三是推进机制具体化。要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落实责任,加强有关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推进考核数量化,加强奖励机制建设,将“扫黄打非”四大联防协作机制工程建设纳入年度全国“扫黄打非”考核和评奖工作。
李长江强调,各成员省(区、市)要把“护城河”工程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各成员省(区、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亲自主事,切实负起责任。同时,要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等形式,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手段加大力度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共同完成工程各项任务。同时,要对各类非法出版物的动向加强监控和研判,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时刻掌控市场。一旦发现问题,要力争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要通过查办大案要案,打击犯罪者,震慑违法者,教育从业者,鼓舞广大群众。
乌兰在讲话中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地跨“三北”、毗邻八省,地处保护首都北京文化安全的“护城河”地带,肩负着重要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在理顺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保障工作落实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在,全区12个盟市“扫黄打非”全部做到机构健全、运转正常。今年年底,全区101个旗县将全部建立“扫黄打非”工作机构,并努力把“扫黄打非”工作向乡镇(苏木)延伸。
2009年9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北京召开“护城河”工程座谈会,构建起工程组织框架并初步运行。一年来,各成员省(区、市)积极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工程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即政治责任感明显提高,联防协作意识明显加强,查办案件速度明显加快。据了解,今年以来,北京与各成员省(区、市)联合核查案件线索33条,删除屏蔽有害信息4万余条;天津共出动执法人员39910人次,取缔非法店档、摊点311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3万件,检查印刷复制企业4567家;山西先后组织了6次全省集中统一大检查行动,共打掉黑运输点5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3万件,批捕数名犯罪嫌疑人。
会上,北京市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作了工作报告。内蒙古、天津、山西等“护城河”工程成员省(区、市)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分别发言。继天津、山东之后,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次又与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河南“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了《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合作备忘录》。
中宣部、公安部等“扫黄打非”工作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司长周慧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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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城河”工程是“扫黄打非”四大工程(“护城河”、“珠峰”、“天山”、“南岭”)之首,工程成员省(区、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河南、山东和内蒙古,工程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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