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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很多人都同意这样的意见

日期:2010年06月12日   来源:原创   热度:
(一)优秀(90-100分)   1、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有关方法、技能。   2、密切联系审计或工程管理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创见,对实际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论文发表中心突出,论据充足,数据可靠,层次分..
 

职称论文发表成绩评估标准
  (一)优秀(90-100分)   1、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有关方法、技能。   2、密切联系审计或工程管理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创见,对实际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论文发表中心突出,论据充足,数据可靠,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文字结构严谨。   4、原始资料齐全,能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加工整理。   (二)良好(80-89分)   1.正确理解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有关方法、技能。   2.较好地联系审计或工程管理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比较正确、全面,对实际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3.论文发表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数据基本可靠,层次较分明,文句通顺。   4.原始资料基本齐全,能较好地进行加工整理。
新诗歌如何发展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收集民歌民谣的通知(《四川日报》1958年4月22日)中谈到了:“中国诗的出路,第一是民歌,第二是古典诗词歌曲,在这个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新诗,可能更为人民群众所欢迎”。讨论中很多人都同意这样的意见。
但也还有另外一些不同的看法。
萧殷在《民歌应当是新诗发展的基础》(《诗刊》58年11月号)中说:“要想建立具有民族气派又为广大人民所喜爱的新诗歌,就一定要重视新民歌,发展新民歌,向新民歌吸取养分,并且应当把新民歌作为新诗歌发展的基础。”力扬在《生气蓬勃的工人诗歌创作》(《文学研究》58年第3期)中说:“民歌,自然应该作为一种重要的民族形式的诗歌,并作为诗歌发展的基础之一。但是,为什么有将近四十年之久的历史,并为很多读者所接受了的新诗,就不能成为诗歌底新的民族形式之一?不能成为诗歌发展的基础之一呢?”何其芳在《关于诗歌形式问题的争论》中说“我觉得如果是为了指明新诗的发展的方向,只能走向中国化群众化,不能继续保存五四以来的新诗的弱点,我是赞成只提新诗应在民歌和古典诗歌的基础上发展的。这样,这‘基础’就带有方向性的意思在内。如果把‘基础’了解为仅仅是构成形式的因素或传统,那我就党得五四以来新诗的某些部分也未尝不可以作为今后发展的新诗形式的基础之一。”
关于诗歌的前景。邵荃麟在《民歌、浪漫主义、共产主义风格》(《诗刊》58年10月号)中说:“现在仿佛民歌是一家,新诗又是一家,我看将来这两家是要合并起来。中国新诗的民族形式问题,将通过这途径来解决。”臧克家在《民歌与新诗》中也认为:“在将来,这两者会汇合起来,在形式方面会出现一种为全国人民所喜爱的民族形式。”但“即便有了一个基本形式,百花齐放还是必然的。”卞之琳也有类似的意见,甚至说:“不妨把新民歌运动就当作新诗歌运动。”(《关于诗歌的发展问题》,《人民日报》59年1月13日七版。)张光年在《从工人诗歌看诗歌的民族形式》(《红旗》59年第1期)中也谈到了“这两种基本形式,正在互相吸收,互相融化,同时又相辅相成地发展着。”(《文学评论》59年第1期。同见《人民日报》59年1月4日第四版)徐迟在《谈民歌体》中认为:“一般的所谓五七言民歌体,已提供给我们一个比较普遍的形式,它是可以作为我们今天的诗歌、表现今天的生活的,一种基本的形式和格律。”“可是,它——作为一种基本的形式的格律——并不因此就要排斥或限制别的形式和格律。”力扬在《诗国上的百花齐放》(《文学评论第1期》)中认为“在今天还具有生命力的诗歌形式,是民歌、新诗和旧诗中的若干形式。”
何其芳在《关于诗歌形式问题的争论》中认为新诗和民歌不大容易混合。他认为民族和新诗在形式上的特点都相当突出,文艺形式有它相对的稳定性。对于徐迟的意见,他认为“最好还是从比较自然的发展中去形成一种支配形式,或者同时并存两种以上的主要形式。”他说:“如果说民歌体(我说的是比五七言体还要自由一些的民歌体)就是新格律诗的一种,我是坚决相信还会有另外一种和现代口语更相适应的新格律诗的。”
何其芳在一九五四年发表了《关于现代格律诗》,提出了建立现代格律诗的倡议。在这次讨论中,有很多人不同意他这主张。张光年在《在新事物面前》中对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提出了三个问题,主要就是认为何其芳“不相信旧形式、旧格律可以推陈出新而成为新格律、新形式”,把新与旧绝然地对立起来;对他的现代格律诗的优越性及现代性表示怀疑;认为“他不认为在民歌的基础上可以发展现代格律诗”。何其芳在《关于诗歌形式问题的争论》中进行了答辩。对一些有关现代格律诗的问题以及对“基础”“发展”等等作了解释和说明。此外,唐弢的《谈格律》(《文汇报》59年1月12日),宋垒的《建立真正的现代格律诗》(《文汇报》59年2月19日)都提出了一些不同意现代格律诗的论点。但他们也都并不一般地反对建立现代格律诗。张光年及田间在自己的文章中,都认为现在一些民歌及诗人的创作都可以说就是新格律诗或现代格律诗。
宋垒在《与何其芳、卞之琳商榷》中认为“历来都不是先设计出格律后有格律诗,格律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古典诗歌的格律又大都是在民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何其芳举出文学史上的一些事实,说明由作家来创造,也可以获得成功。
以上就是这次讨论的大致情况。许多问题都是还需要深入的研究和讨论的。对新民歌的思想艺术成就作出切实的分析及对其不足进行研究;恰如其分地估计五四以来的新诗,对于发展新诗歌都将好处很大。如何发展新诗歌,及建立现代格律诗等问题,更需要广泛深入地研究和讨论。这次讨论,对新民歌的充分重视,对五四新诗以及新诗发展方向的原则性意见的明确,自由论辩风气的发扬,都是值得肯定的。
时论中也有一些缺点。如对别人的原文作了不必要的引伸,这不是实事求是的学术风气。另外是态度不够冷静,这对讨论问题是不利的。
问题还需深入,时论还在结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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