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是山东省某私立学校的一名物理老师。去年,他要评中级职称,因为在私立学校工作,工作量大,再加上本身是理科老师,李老师从来没有发表过论文。于是,李老师只能临时抱佛脚:“看了一些书,查了很多资料,经常熬到晚上12点”。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经过几次的修改,李老师的一篇班级管理方面的论文终于在某报纸上发表了。
但是,谁想就在李老师上报材料的时候,市里一纸令下,报纸发表的论文“不算数了”,必须在杂志上发表的才行。这下李老师急了。后来经过老师们的交涉,市里又修正了规定:报纸不行,但是报纸的合订本可以看做是杂志。没办法,李老师只好又花了几十块钱买了一个合订本。
“真不知道合订本和报纸有什么区别。”为了发表一个论文,李老师被折腾得够呛。不过令他欣慰的是,“不管花多少钱,谢天谢地,总算是评上了。这才是中级,下一次评高级还不知道又会有什么新的标准!”
李老师的经历并非个别现象。据记者调查,评职称的标准都是由市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来制定,规定经常改动是普遍的现象,同一篇文章,今年和去年的“功用”就会大不相同。而且记者发现,各地关于教师评职称发表论文的规定更是多种多样,至于什么级别的论文加多少分,所起相差非常大。
以山东省为例,淄博市规定:在教育类正式报刊(不含论文集、刊物的增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论文,在国家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4分、第二作者2分、其他作者不计分;在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主办、主管的刊物上发表的第一作者计2分、第二作者1分、其他作者不计分;在相应层次的报纸上发表符合要求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值折半计算,其他作者不计分。
而潍坊市的论文分值就要比淄博少一半。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每篇加2分,省级加1分,地市级加0.5分;第二作者分别加1分、0.5分、0分(地市级文章的第二作者不加分);其余作者均不加分。
而另一地市,虽然也规定在国家级正式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加4分,分值和淄博市一样,但是规定共同完成者平均4分(取前三名作者);而且该市对在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有关专业学术价值的论文,与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享有同等待遇,在报纸其它版面上发表的文章不加分。
同属山东省的威海市,则要求论文必须是在国家正规刊物发表的,其它级别的论文都不太好用。